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02:07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17: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编号为第172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已经于2008年3月10日,在海关总署的署务会议中获得审议通过,并正式予以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该办法将开始实施,以规范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舱单管理工作。
在此之前,1999年2月1日发布的海关总署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舱单电子数据传输管理办法》将随之废止,取而代之的是新的管理办法,以适应海关管理的现代化需求,提升通关效率和数据准确性。
此决定由署长盛光祖签署,于2008年3月28日发布,标志着海关在进出境运输工具管理方面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促进国际贸易和海关监管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