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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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农产品质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
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通过鼓励生产者申请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同时,制定强制性认证制度与明确的标志管理办法,旨在加强监管,防止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该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农产品的质量标准,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满足社会对安全、健康食品的需求。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有哪些1. 产地条件与生产管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需符合环境标准,区域明确且有一定规模。生产过程需遵循相关技术标准,使用合格的农业投入品,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记录。2. 产地认定程序包括提交详细申请,县级和省级部门进行审核、现场检查和环境检测。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需重新申请。3. 产品认证要求提交...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需满足环境标准、明确区域和规模,生产过程需遵循技术标准,使用合规农业投入品,并有完整记录。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需提交详细资料,经初审、省级审核、现场检查及环境检测等环节,合格后颁发证书,有效期三年。认证机构需获得资格认可后进行产品认证,申请人需提供详细信息并接受审核与现场...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六章 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措施包括查阅或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监督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监督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机构的认证工作、检查无公害农产品的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检查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产品、对无公害农产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等。认证机构对获得认证的产品进行跟踪检查,并受理相关的投诉和申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郑州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四条 市、县(市)、上街区农业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各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权限,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申请的初审和生产基地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水行政、林业、商业、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
乌鲁木齐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国家鼓励社会监督,对于从事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进行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县级以上人民...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五章 标志管理农业部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并对外发布。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使用范围限定于认证的农产品品种与数量之内。确保了标志的合法与合规性。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或个人,有权在证书规定的农产品、包装、标签、广告与说明书上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这为农...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七章 罚则1.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受到污染或环境未达到标准要求;2. 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相关标准;3. 扩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范围而未获批准。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单位,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责令其停止行为,并可处以违法所得1倍至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