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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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10:09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张英德于2021年8月虚构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白庙村的老年服务中心项目,在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西里1号与被害人赵某签订《施工协议书》,承诺将老年服务中心项目的室内装修、防水工程交由赵某承包施工,骗取被害人赵某人民币30万元。
被害人赵某于2021年4月14日报案。张英德于2021年4月2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侦支队民警电话传唤到案。
张英德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徐晓鹏律师解答:
张英德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他人钱款人民币3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张英德经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案发后,张英德的亲属代为退赔被害人损失,被害人对张英德表示谅解,可对张英德酌予从轻处罚。
徐晓鹏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多次为公司合规、个人事务提供专项法律意见;经办大量合同纠纷及经济纠纷案件;擅长民商事诉讼和刑事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10:08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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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英德于2021年8月虚构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白庙村的老年服务中心项目,在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西里1号与被害人赵某签订《施工协议书》,承诺将老年服务中心项目的室内装修、防水工程交由赵某承包施工,骗取被害人赵某人民币30万元。
被害人赵某于2021年4月14日报案。张英德于2021年4月2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侦支队民警电话传唤到案。
张英德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徐晓鹏律师解答:
张英德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他人钱款人民币3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张英德经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案发后,张英德的亲属代为退赔被害人损失,被害人对张英德表示谅解,可对张英德酌予从轻处罚。
徐晓鹏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多次为公司合规、个人事务提供专项法律意见;经办大量合同纠纷及经济纠纷案件;擅长民商事诉讼和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