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辞职,老板说你走可以,但是不给工资,这样合法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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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9 08:49
这个当然是不合法的!
我不知道你和你的老板有没有签订合同!如果签订合同就会更有说服力!
不知道你是哪个地方的,各个地方的法规有点出入,但都大同小异,如果你的老板真的让你这样做,你可以去劳动局告他,我建议你先把情况都搞清楚了,和老板先协商解决,那不行的话,你就要维护自己的权益!
现在出现的这种情况很多,就是因为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大多数人都选择了放弃维护自己的权益,也造成了好多用人单位的嚣张气焰!
祝你好运!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9 08:55
合法个屁,先跟他交涉不行直接喊劳动部门的人到公司,对这种土贼老板不用客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9 08:52
不合法。去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再上法院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9 08:51
不合法,可找劳动监察或提起劳动仲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9 08:54
不给工资显然是不合法的。
您如果是在试用期的话,您要提前三天跟老板说,如果是合同工的话就要提前一个月跟老板说,如果没这么做的话,即使去劳动仲裁公司也同样可以让您赔偿经济损失的。
如果是这么做了,即使老板不同意,到时间您可以自己走,然后去找劳动仲裁要去公司核发您的工资,但您要有这些证据(证明您在那工作过、也提前跟老板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