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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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3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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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30 23:36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有多个内设机构,各自承担特定职责: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的协助工作,包括文秘、督办、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和信访等。处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负责信息化建设、宣传以及单位内部的国有资产、财务、后勤管理、计划生育、工会、妇女等工作,并协调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
规划发展科: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理论和实践经验,提出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编制发展规划,审核企业发展战略和对外投资,指导企业上市和法律顾问工作,协调法规和重大政策的起草工作。
考核统计科:负责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并实施,负责国有资产统计、企业财务决算及资产损失核销,指导企业国有资产统计。
改革重组科:研究国有企业改革政策,指导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协调企业改制、重组,审核企业重组方案,参与企业破产和兼并等工作,配合下岗职工安置。
产权管理科:制定产权界定、登记等规章制度,负责产权纠纷调处和国有资产评估,审核资本变动、股权转让等,指导国有产权交易。
审计监督科:实施企业财务审计,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监督企业经营效益和领导人员经济责任,负责监事会和财务总监的管理工作。
组织人事科:负责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企业领导班子管理,考察推荐董事、高管人选,研究企业领导人员考核、选任方式,负责企业培训和出国(境)人员管理。
企业特派办:聚焦国资国企改革难点,调研并提供决策参考,监督企业落实国家政策和文件精神,监督重大项目投资和工作部署执行情况。
行政监察专员办:与纪委、监察局合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