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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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0 07:56
长江中下游流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 年)重点关注八个控制区:长江干流、长江口、汉江中下游、洞庭湖、鄱阳湖、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太湖和巢湖。其中,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太湖和巢湖作为重点,各自编制了防治规划;湘江重金属污染防治有专项方案。涉及的区域包括8个省(区、市)和55个市(州)、408个县(市、区),总面积63.3万平方公里。
当前,水质状况令人关注。2009年,规划区域78个国控断面中,约61.5%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但Ⅳ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占比分别达29.5%和9.0%。长江干流水质总体较好,但城市江段存在岸边污染带。湖泊如洞庭湖、鄱阳湖等污染点位中,营养状态各异,湖泊污染指标主要是总氮、总磷等。
在水污染物排放方面,2009年规划区域废水排放总量为104.8亿吨,工业废水占36%,城镇生活废水占64%。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全国总量的17.9%和19.2%,有毒有害污染物如镉、砷排放量相对较高,湖南省排放量尤其显著。
近岸海域水质严峻,东海近岸海域重度污染,长江口近岸水质尤其差,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长江中下游流域面临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工业结构性污染、农业源污染、流动源污染、湖泊生态安全下降以及近岸海域污染等挑战,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2011年9月12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以环发〔2011〕100号印发《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该《规划》分流域水污染防治现状,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规划目标,规划任务,规划项目与投资估算4章。规划任务: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高工业污染防控水平,推进污水治理设施稳定运营,控制船舶流动源污染,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强化洞庭湖和鄱阳湖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加强长江口及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及生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