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7 04:5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07:49
法律分析:应该为签订。因为“订”和“定”的区别在于:“定”是双方协商确定的意思;而“订”则是达成协议和使协议生效的意思。“签订”表示双方在协商确定后,通过签字而达成协议,或者通过钳子使协商的东西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七条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