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8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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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03:14
海关在征收关税时,其主要依据是货物的“完税价格”。在常规情况下,进口货物的到岸价(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和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Free On Board)通常是海关确定征税基础的价格。
然而,如果进口货物的CIF价或出口货物的FOB价明显低于市场正常水平,或者交易双方存在如优惠价格、特殊经济关系等可能导致成交价格偏离价值的情况,海关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评估并规定“完税价格”。
此外,海关还会参考当前的市场行情和国际贸易动态,对价格进行合理调整,以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因此,即便在常规价格基础上,海关也有权根据这些因素来确定最终的完税价格,以执行其征税职责。
中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进口税或出口税。 为了便利纳税人,对于进出口货物应当缴纳的其他税费,也由海关在货物进口的环节同时代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