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8 05:06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1 08:10
毕业后签了劳动合同,交过两三个月社保,然后辞职了,但是档案等资料没迁过公司,还是算应届毕业生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1 08:08
毕业后签了劳动合同,交了两个三个月的社保,然后辞职了,但是档案是没有签到公司的,那这种情况的话是还算是应届毕业生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1 08:08
毕业当年,不管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都是应届毕业生。因此,不会影响什么的。但2020年毕业的,但2021年7月就是往届生了。
2021-09-14 回答者: edgar293025016 14个回答 2
签过劳动合同,交过社保,现在辞职了,请问算应届...
答:正常来说不算, 因为已经签劳动合同了。 应届生,主要指大学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在一些企业(校园招聘)及公务员考试中限招收应届毕业生,同时应届毕业生在另一方面意味着经验欠缺。 毕业前需要工作的应届生,...
2021-06-18 回答者: cn#aLVuffupGL 14个回答 12
毕业后签了劳动合同,交过两三个月社保,然后辞职...
答: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算应届毕业生的。 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即将毕业或者已经毕业的学生。 应届毕业生可分为四种, 一是即将要毕业但还没拿到毕业证的, 二是拿到毕业证了,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不超过择业期年限的, 三是...
2021-10-27 回答者: zaqwsx908 1个回答
签过劳动合同,交过社保,现在辞职了,请问算应届生吗
答:正常来说不算, 因为已经签劳动合同了。 应届生,主要指大学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在一些企业(校园招聘)及公务员考试中限招收应届毕业生,同时应届毕业生在另一方面意味着经验欠缺。 毕业前需要工作的应届生,...
2019-12-14 回答者: 小雨手机用户 5个回答 40
签订了劳动合同有社保缴纳信息,离职后还算应届毕...
问:2020年毕业的,去银行实习了半年到今天,还属于实习生,但是签订了劳动...
答:只有毕业当年的毕业生都算是应届生,当然如果真的担心,可以联系下招考单位,或者关注下报考指南。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 1、应届毕业生指: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1 08:04
大多数的高校都会安排应届毕业生在最后一年去社会上实习工作,这样一方面是积累了社会经验,另一方面也是可以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而这个时候应届毕业生因为还没有拿到毕业证,那么此时没毕业可以直接签劳动合同吗?
网友咨询:未毕业大学生能否签订正式合同,能交五险一金吗?
北京市京师(太原)律师事务所马可律师解答:
没毕业可以直接签劳动合同,但是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也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没有毕业的大学生是无法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开始应该从毕业时间开始。在没有毕业之前,单位也无法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在校大学生的学籍和档案都在学校,在单位上班是属于实习性质的,单位无法给员工进行用工备案,所以也就不能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和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也不能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劳动法》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享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马可律师解析: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根据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以下人员:
①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派到合资、参股单位人员;
②企业、事业单位的中共党委书记、厂长或经理、工会主席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1 08:08
辞职了就不算了,算是再就业。如果按照试用期,不办离职手续才能算是应届毕业生。因为,离职以后国家要把你列入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