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7 18:19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18:52
支付令,是指在督促程序中由人民法院发布的限令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或者提出书面异议的法律文书。
网友咨询:
支付令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申请支付令条件,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督促程序是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非讼的特别程序。督促程序的进行,是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为基础的。“明确”是指除债务人迟延向债权人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外,债权人与债务人关系明确,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合法”是指债权债务关系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债务纠纷案件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争议,对于此类案件,债权人可不通过通常的诉讼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使债权人取得执行名义,以简便方式及时实现其债权。
(二)申请支付令,必须要联系得上债务人,一定要可以直接送达得到债务人。
律师补充: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的异议,是指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明不服支付令确定的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它是债务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项法律手段。支付令是人民法院只以债权人一方提出的主张和理由为根据,未经债务人答辩,所以法律允许债务人以异议的方式对支付令提出自己的答辩意见。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