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7 10:4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6:12
按照劳动法规要求,你已经提前30天(一个月)提出了辞职申请的话,这属于正当辞职;至于你的薪金,如果你还没有做任何工作交接或物品交接的话,公司可以扣发,但公司必须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追问意思是说我“现在”(重点是已经过了那么久,厂方是否已经认定我是自动离职呢?)还可以要求厂方重新给我办离职手续吗?追答可以的,如果当初他们没有出示书面通知的话,因为劳动法里面没有明确要求员工辞职必须在多长时间内办理辞职手续
公司就算有这样的规定和通知,也不存在法律效力,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6:12
属于自动离职,当然可以要求他支付你应得的所有工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6:13
可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