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血样加水是违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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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7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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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6 07:10
醉驾血样加水是违法的,交通管理部分的职员,检测肇事者的血液,若是发现每一百毫升的血液之中,有八十毫升属于酒精,此时就会认定其是醉驾。若是驾驶员王血样里面加水,无疑是会影响到最后的结果的,故此一旦发现加水行为,会加重其处罚。
一、醉驾血样加水是违法的吗?
醉驾血样加水是违法的,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对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申请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害人有充足的理由证明鉴定意见确有错误或者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以及其他原因影响鉴定人作出正确鉴定的,其鉴定意见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而提出的申请。鉴于醉驾案件的特殊性,在审查起诉醉驾案件时,对于犯罪嫌疑人对血液酒精含量提出的重新鉴定的申请,检察机关不能轻易启动。血液鉴定作为醉酒驾驶的决定性证据,由于其证据的特殊性,在重新鉴定方面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血液的保存期限有限
侦查机关对血液的保存期限为3个月,对于只能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危险驾驶案件来说,有些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往往距案发已经4至5个月,因此当醉驾人员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异议时,血液样本已经不能反映当时情况。
2、血液抽取量有限
在对醉驾嫌疑人进行首次血液鉴定时,抽取的血液量一般能够支持作两次血液鉴定。如果嫌疑人在每个阶段都提出重新鉴定,案发当时抽取的血液量将会消耗完毕或达不到重新鉴定量的要求。
3、会出现血液鉴定结果差异较大的情况。血液作为鉴定标的物,不论是在抽取还是保存过程中,可能存在挥发或中和等情况。因此会出现第一次血液鉴定时,达到醉驾标准,即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而重新鉴定的结果往往低于首次鉴定值20至30毫克/100毫升,这就有可能出现犯罪嫌疑人在第二次鉴定的时候,达不到醉驾标准。
基于上述问题,一般情况下不得进行重新鉴定,如确有必要进行重新鉴定,只能以一次为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46条规定,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
2.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3.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
4.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
5.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6.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对于醉驾案件,一般情况下应当驳回申请人的重新鉴定申请,同时告知其理由。如果确实存在上述情况需要重新鉴定,因为血液鉴定的特殊性,应当以一次为限,而且在重新鉴定时,应当做好全程录音录像工作,以保证鉴定意见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醉酒血液复检一定可以申请成功吗?
值得强调的是,应当在首次鉴定时注意证据搜集工作的合法性,尽量避免重新鉴定情形的出现:
1、鉴定意见应当及时告知嫌疑人,并告知其提出重新鉴定的权利。在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出现车辆损毁或人身伤害情形时,往往对于赔偿问题未及时调解,也未及时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对此,侦查人员在取得血液鉴定结果后,应当第一时间告知嫌疑人,不能延误告知。如果嫌疑人有异议,侦查人员可以及时核查鉴定程序是否存在问题,并进行重新鉴定。
2、利用出警执法仪,对醉驾者血液的抽取、送检、鉴定等环节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对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的醉酒驾驶者,在审查录音录像后,如果不符合重新鉴定的申请,就可以直接驳回。
3、采取快速办理机制。对醉驾这类不予逮捕的案件,相关部门应联合制定完善的案件快速办理程序,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明确责任,既能有效保证案件质量,也可以节约司法资源。
任何人被认定为是醉驾,一般都是通过检测其血液之中国所含的酒精的浓度之后确定的,有些驾驶员为了避免受到处罚,有可能会往血液里面加水,此种行为是违法的,一旦被发现,不仅不会逃脱处罚,还会被加重处罚,通常都会判处有期徒刑,并判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