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了,单位没有续签,我想现在走,还需要这辞职信吗?_百度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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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7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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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3:40
如果单位没有续签,合同到期了,你就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后走人,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3:36
不需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3:38
按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与订立劳动合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事实。你只要在用人单位上班了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无论你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都不能否定这个法律事实的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对此做了明确的说明。同样道理,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只能证明你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这一法律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对此做了详细说明),但这也同样不能否定你与用人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因为法律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一些不想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此状态下另外还做了一些保护性的规定,例如: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等。所以,你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没有续签,并不等于你已经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你如果不想与单位继续现在的劳动关系,应当也必须向单位提出书面的辞职信。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请注意这里是逗号。另外,这个括号内的内容是作者添加不是法律条文内容。)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