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重庆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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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8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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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8 10:06
重庆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1、已在重庆社保中心停保;
2、接收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转入的社会保险关系(含基金)的证明;
3、省、市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的转移,须在退休前3个月方可办理。
重庆养老保险转移所需材料
1、本人办理: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跨省)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省内);
(2)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原参保单位代办: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跨省)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省内);
(2)原参保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他人代办: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跨省)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省内);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线下办理流程
参保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新就业地(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无需再返回原参保地(转出地)办理转出手续,无需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渝中区人民路13号
电话:63891017
重庆市万州区社会保险局
地址:万州区天城大道709号
电话:58106775
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局
地址: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
电话:7223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