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8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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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9 20:11
法律分析:
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持有的允许在中国居住的证件将被收缴。对于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执行机关必须检查其有效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以及过境国家或地区的有效签证。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的机票、机票、机票费用由本人承担。本人负担不起的,也不属于按协议由我国单位提供旅费的,由本国使领馆负责解决。对使、领馆拒绝承担费用或者在华无使、领馆的,由中国政府承担。负责具体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在确定的期限内立即执行。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其出境口岸应事先确定,就近安排。执行机关应当事先联系出境口岸公安机关和边防检查站,通报强制出境人员、到达口岸时间、交通班次、出境乘用航班号、列车、时间等与协助执行有关的事项。出境口岸公安机关和边防检查站应当协助安排有关出境事项。执行人员应监督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登上交通工具,离境后方可离开。从边境通道出境的,必须在离开中国国境后监督其离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衍生问题:
驱逐出境对哪些人适用
驱逐出境只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应依刑法规定定罪量刑,依其犯罪结果单独处以主刑或附加刑或者处以主刑和附加刑,对此,刑法专门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