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淘宝征税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8 12:40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5:14
淘宝征税只是针对大卖家,中小卖家暂时不会收税!
向网店征税理所当然
磐安 陶宝东
对网店实行征税是大势所趋。今年7月1日开始,网店实行“实名制”,这为依法征税创造了条件。
有人担心对网店征税会扼杀正在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以制度规范网店,适当提高经营门槛,不仅有利于保护市场主体的利益、遏止网络失信行为,而且有利于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很多国家早有类似制度。比如英国早在2002年就颁布了《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开网店要登记纳税。
电子商务既然依旧是商务,不能因为披上一件网络的“马甲”,便享受免税的待遇。网店游离于税收监管之外,不利于收入的调节与分配。
网店不缴税 实体店吃亏
兰溪 何瑛菲
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500亿元,仅淘宝就实现了2000亿元的交易额,并创造了80.88万个直接就业岗位,带动物流、支付、营销等产业链就业机会230.15万个。电子商务的魔力,在网络时代被成千上万倍地放大;“开个网店,月入八万”之类的创业传奇在草根网民间不动声色地上演;秒杀、皇冠店、爆款,网络红人裹挟着五光十色的页面竭力挑战着消费者的购买欲。
这一片繁荣的背后隐藏着看不见的隐忧。根据我国税法: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以及进口货物,都应该缴纳*。2500亿的销售额就是交易发生的铁证,而税款却分文未缴。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实体店和网店待遇如此不同,网店成了避税的港湾,依法纳税经营的实体店倒成了冤大头,承受着网店价格战的猛烈挑战。这是一个劣币驱逐良币的悲剧。不公平竞争的环境只能引导更多正规经营的企业剑走偏锋,纷纷开辟网店,行走在*的真空地带,逃避纳税义务。
有交易,必征税,这是市场的逻辑,也是社会的逻辑。网店不是要不要缴税的问题,而是应该如何缴税的问题。营业执照实名制是一个很好的开始,锁定了网店之后的经营者的权利和责任,在规范管理的同时,还锁定了税收对象。电子化的交易过程比起传统的交易能够更方便地留下交易痕迹,通过支付宝平台能够准确地记录下交易金额,这是电子交易的优势所在。
有人担心税收*挤干网店微薄利润,导致一些网店倒闭,使寄身于网店的低收入人员失业,造成社会不稳定。其实我想说,如果只有逃避国家税收才能实现赢利的话,这家网店本身的经营模式一定存在问题,靠打“擦边球”存在的企业,其赢利能力值得商榷。向网店收税,可以淘汰掉那些不专业的、赢利能力差的卖家,留下大型、专业、有特色的卖家,使电子商务这个新兴产业健康向上持续性发展。
网购已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所谓能力越大,责任也越大,是时候让网商们承担起应负的责任了。可以按网店每月的交易额规定合适的税率,对于一定销售额以下的网店可以免收*;对于毕业大学生,下岗职工创办的网店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基于网购低碳环保,促进就业效果明显,国家可以对网店的税率进行一定的优惠,以营造消费者、网店、国家三赢的局面。
应向网店征税 税率要有区别
兰溪 方一凡
有人担心,如果对网店征税,会抬高网店经营的门槛,影响其发展,甚至难以为继。我觉得,这些人过虑了。
网店作为从事交易的经济实体,既然发生营利性的商业行为,就应该纳税。网络交易虽然有别于实体交易,但也是商业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为了降低网店经营的门槛,鼓励其发展而免征税收,于法无据,也是税务部门的失职。如果网店不纳税,一些实体店或企业,就可以通过网络交易来规避税收,造成税源流失。
开网店不用房租,投资少,风险小;实体店经营者既要承担房租,又要投资组织一定量的货源,开支、压力和风险都远远大于网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网店不纳税,对于实体店来说是不公平的。同样从事商业行为,为什么税法要对网店网开一面?有一句税法宣传口号,叫做“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假如不对网店征税,税法失去了公平这一前提和基础,失去了尊严和公信力,还说什么共建和谐社会?
权利和义务是密切相连的。任何权利的实现总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不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公民。网店经营者通过交易而获利,这是他们的权利。但是,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他们也必须履行纳税的义务。如果网店不纳税,那么,对网店经营者来说,他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是不对称的。
再者,如果对网店征税就使其难以生存,这样的网店竞争力也太弱了。其实,由于网店没有房租等原因,即使纳税,也仍然可以使所售商品在价格上保持优势。
网店经营者的目的不一,或是找不到工作,纯粹靠网店为生,或是有正当职业,但收入不高,为了赚几个钱补贴家用……对此,税务部门应根据网店经营者的实际情况,在确定税率时要有所区别。对于靠网店吃饭的经营者,可以象征性地征税,或视年度经营情况,在征税后予以全额或部分退税。这样,既尽到了税收征管的职责,又体现了人文关怀,达到保民生、保就业的目的。
实际上,征税对网店的生存发展并没有阻碍,反而有促进作用。因为有征税和实名制的约束,网店经营者会更加注重商品和服务质量,这有助于推进网络交易的规范。而规范的网络交易,更能吸引消费者,形成消费者和经营者双赢的局面。
税不能不征,但可减免
市区 人人
一提到税,人们的脑子中首先就会想到“皇粮国税”。“皇粮国税”给老百姓的第一感觉,就是缴税是全国(现在除了全国外,也有不少地方税)统一的,谁也不能豁免。这充分体现了税收的严肃性。所以,即使是偏僻山区的农民都懂得,有些杂七杂八的费用可以拒缴,但税不能不缴。
税收问题的全国统一性与严肃性是自古以来就是如此的,在现代的法律制度下,更不例外。
众所周知,只要有经营性行为的,就必须缴税,除了公益事业、慈善事业等少数法律规定可以豁免的除外。网店作为一种目的性非常明确的经营性行为,笔者想不出可以豁免其纳税义务的理由。
有人说,网店属于新生事物,需要扶持。不错,网店是新生事物,而且是与高科技相结合、代表时代发展方向的新生事物。然而,这不是豁免其税收的足够理由。现实中或者历史上,新生行业多的是,也不乏代表社会发展方向的高科技行业。但是它们都没有享受到免税的特权,充其量只享受税收减免的照顾。但税收减免是有期限等条件的,在一定条件下,必须与其他行业一样正常纳税。
也有人说,网店经营者大多都是下岗、失业等弱势群体,需要照顾。但这同样不是豁免税收的充足理由。下岗、失业人员经营的实体店铺多的是,但除了按照规定享受一些*照顾(目前主要是减免其某些行政事业性收费)之外,也没有一律免税的待遇。如果网店可以豁免税收,那就是对经营实体店的弱势群体的不公平。
还有人说,网店小本经营,正因为网店不用纳税,所以成本才低,才有市场竞争力。笔者认为,这话不完全对。事实上,税收只是经营者各种经营成本中的小头,大头是高昂的店面租金以及人力成本。其实,网店的低成本优势主要体现在无房租(或极少房租)上,缴不缴税不是关键问题。
总而言之,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最重要的规律就是公平竞争。因此,只要是经营性、营利性的行业,不论是传统行业还是新兴行业,都必须一视同仁,依法纳税,只有这样,才符合市场规律,也才能实现市场的公平竞争,否则就是不公平。当然,考虑到网店行业还处于发展初期,为了扶持,可以出台一些优惠*,包括在税收上给予适当减免,但这是临时性措施,与税收豁免不是同一个概念。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5:14
你到3呵4磄5伦6坛多多学一下能学到很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