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产假应该休息多少天?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7 08:52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05:20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05:20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05:20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