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6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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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07:26
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涵盖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多个方面,旨在促进全县就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劳动管理和服务,以及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
一、局内职责旨在贯彻执行相关国家政策法规,制定并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确保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地执行和监督检查。
二、促进就业工作方面,局内负责制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服务中心)的业务,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
三、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局内负责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的制定,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编报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实施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
四、对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定应对预案,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推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贯彻执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以及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七、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来济阳工作外国专家的管理与服务,指导引进国外智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
八、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协调指导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前的培训,以及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十、指导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的贯彻执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和集体合同审查工作,以及企业政策性人员的安置和调配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保障劳动者权益。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确保局内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及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县实际,研究起草劳动和社会保障及人事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及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