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6 23:06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7 05:18
公司章程是公司活动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内部有约束力,对外部是没有约束力。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属于股东,所以不受公司章程约束。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简单的说就是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来控制公司的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7 05:18
1、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代持股份的,目前的公司法规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当初产生代持股份的现象主要是在改制时突破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超过50人的*规定,帮助职工拥有单位股份,故而采取了“职工持股会”类型的代持方式,但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的处理规定。
3、有的公司有一个内部的《公司章程》,将代持情况进行了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受公司章程的约束。
如果公司章程里面没有对股份代持进行说明,那么实际控制人就相当于外部人员,不受公司章程约束。
但是只要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担任高管职务,那么他就会受公司章程约束,如果是普通员工身份,则不受约束。
如果没类似《公司章程》的,.那么光有“股份代协议”是不够的,应该还要有股份转让协议,并经其他股东认可,那么按隐名股东的司法解释,应该也是有效的。
扩展资料:
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原则:
实际控制人的规定散见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两个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等文件。归结而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并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
(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
(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
(4)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
(5)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由于改制过程中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将导致业绩连续计算的中断,严重影响公开发行股票进程,因此,请公司在改制时及时征求保荐机构意见后再采取相应举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