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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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6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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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6 09:40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常务会议宣布实施积极的财政*和适度宽松的货币*。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支持地方*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
*推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措施,初步匡算需要投资4万亿元,这就是后来外界盛传的“4万亿刺激计划”。各商业银行也纷纷宣布,积极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央行将大型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从17.5%下调至15.5%,中小型商业银行则进一步下调至13.5%,释放了大量流动性。
地方*大量依靠地方*融资平台从银行获得贷款,在2009年全国9.59万亿元的新增贷款中,投向地方融资平台的贷款占比高达40%,总量近3.8万亿元。
2008年金融危机后,商业银行接过了国开行的棒,成为地方*投融资平台的主要支持者。
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负债规模迅速膨胀,大规模的投融资在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也使得地方*债台高筑。2010年,*发布了《关于加强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加强了监督管理,使*投融资平台在数量与融资规模上加速膨胀的趋势得到抑制。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及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关于加强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目的很明确“抓紧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并划分了新旧债务时间点即2010年6月30日;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清理规范;制止地方*违规担保承诺行为。”
2010年,银监会发布了多个文件,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进行清查和风险管理。2011年至2013年,银监会每年都会发布一份文件继续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控。
2011年,国家审计署组织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对全国地方*性债务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审计,以摸清全国地方*债务的规模、类型、结果、成因和管理情况。同年6月,审计署公布了《全国地方*性债务审计结果》。
2013年,审计署再次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
2014年,《*关于加强地方*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赋予了地方*依法适度举债权限。地方*举债采取*债券方式。推广使用*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剥离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债务。
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申请发行债券,必须符合一些基本的条件:企业必须连续三年盈利且三年平均净利润能够覆盖债券一年利息;企业发行的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0%;募集资金投向必须符合产业*,所投项目必须经过合规性审查。
《关于加强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
《关于制止地方*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开始引导融资平台有序退出。
融资平台公司存在管理不规范、盈利能力较弱的问题。一是平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政企不分;二是内部管理级次多、链条长,资本金到位率低等;三是由于融资平台公司举借的债务资金主要投向回收期较长的公益或准公益性项目,盈利能力较弱,部分融资平台公司出现亏损。
从目前各地融资平台转型来看,首先要退出平台,即不再承担地方*举债融资职能。目前有两种途径,一是依靠地方*发布声明,即通过地方*公告声明城投将退出融资平台,不再承担*融资职能;二是退出银*名单。
转型方向有实体化或产业化转型和属地授权经营企业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