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6 01:1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14:24
长期应付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两个主要部分:补偿贸易引进设备的应付款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应付款。
补偿贸易通过从国外引进设备,然后用设备生产的产品来偿还设备价款。国家为了促进这种贸易方式,规定补偿贸易企业在补偿期内可以免交设备生产产品的流转税。在这种情况下,设备的引进通常不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量。在会计记录中,引进设备被视为一项资产,记录在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项目,同时对应的负债则记入“长期应付款”。产品用来偿还债务时,视同销售处理。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尽管所有权尚未转移,但租赁期间的资产风险和融资负债仍需单独核算。租赁资产会被视作企业的固定资产,并在“固定资产”科目下设立“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融资租入的费用形成了一笔长期负债,会在“长期应付款”下的“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明细科目进行记录。
总价法下,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根据未来全部租赁付款总额入账,同时会设立“未付利息费用”账户,记录利息支付情况。这种方法能更清晰地展现企业的财务状况。而在我国,会计制度采用的是净价法,即根据租赁资产起租日的公允市价计算实际应付款,并以此数额入账。
长期应付款(long-term payables)长期应付款是在较长时间内应付的款项,而会计业务中的长期应付款是指除了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多种长期应付款。主要有应付补偿贸易引进设备款和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