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死了离婚怎么办?能继承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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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6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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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6 09:56
配偶去世了的话另一方可持配偶的死亡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直接办理离婚证的,如果是在离婚诉讼的过程当中被告方突然去世的话,由于被告已经去世,所以人民法院也会直接判处解除婚姻关系的。因此,无论是哪种情况,在配偶已经去世的情况下,婚姻关系是完全可以解除的。
一、配偶死了离婚怎么办?
夫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可持配偶死亡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夫妻登记机关会出具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法定继承人顺序
《继承法》第10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生老病死这都是我们在生活中无法避免的,另一半去世的情况下夫妻两个人的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法律上也没有禁止再婚,所以要按照法定程序先和逝者解除了婚姻关系,另外,配偶去世了的情况下,还要面临的问题就是其他合法的继承人要依法继承逝者生前所遗留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