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婉婷母亲张明杰案二审维持原判,一文读懂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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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6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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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6:34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于2021年11月17日宣判,认定张明杰受贿罪,单独受贿人民币500万元,与王绍玉共同受贿折合人民币9317万余元;张明杰还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2.3亿余元。张明杰被判受贿罪无期徒刑,剥夺*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绍玉被判受贿罪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涉案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二被告对一审判决均提出上诉,2022年3月24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的法律依据如下:受贿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财物。张明杰作为公务员,符合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财物,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张明杰作为公务员,实施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构成滥用职权罪。
对于量刑,张明杰分别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年。受贿罪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和最高*、最高*关于贪污贿赂案件的解释,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张明杰受贿合计9817万元,超过300万元的判决标准,但未达到死刑标准,故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滥用职权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张明杰造成公共财产损失2.3亿元,远超过基础标准,故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数罪并罚中,受贿罪的无期徒刑吸收了滥用职权罪的有期徒刑十年,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同时,受贿罪的附加刑剥夺*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执行。最终判决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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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9 06:34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于2021年11月17日宣判,认定张明杰受贿罪,单独受贿人民币500万元,与王绍玉共同受贿折合人民币9317万余元;张明杰还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2.3亿余元。张明杰被判受贿罪无期徒刑,剥夺*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绍玉被判受贿罪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涉案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二被告对一审判决均提出上诉,2022年3月24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的法律依据如下:受贿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财物。张明杰作为公务员,符合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财物,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张明杰作为公务员,实施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构成滥用职权罪。
对于量刑,张明杰分别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年。受贿罪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和最高*、最高*关于贪污贿赂案件的解释,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张明杰受贿合计9817万元,超过300万元的判决标准,但未达到死刑标准,故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滥用职权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张明杰造成公共财产损失2.3亿元,远超过基础标准,故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数罪并罚中,受贿罪的无期徒刑吸收了滥用职权罪的有期徒刑十年,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同时,受贿罪的附加刑剥夺*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执行。最终判决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