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6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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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17:01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论,从重处罚。因此,*罪未遂的可以酌定从轻处罚。具体量刑还要根据多方面因素综合认定,如被害人谅解、社会影响、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等等。
一、*未遂的怎样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罪,是指违反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 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第二百三十六条同时也规定了对*罪的量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至于*未遂如何判刑,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未遂如何量刑,而是给了法官自由裁量权,在*既遂的基础之上减轻处罚。
二、*未遂的情形有哪些
(一)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
(二)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违背妇女意志是*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区别。同时,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