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7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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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3:38
第一条 为推动科学发展观的实施,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践,充分利用专家的智慧和知识,特成立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简称“咨询委”)。
第二条 咨询委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简称“环保总局”)设立的高级专家咨询机构,专门负责国家环境保护的宏观与综合决策。它旨在加强与广大专家之间的联系,促进决策过程的科学化与民主化,确保环境保护*的制定更加准确、合理。
第三条 咨询委的专家成员应具备丰富的环境科学、*分析、管理实践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他们将通过深入研究和专业咨询,为环保总局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建议,以提升环境保护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 咨询委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提出环境保护*和法规的建议;参与环境评估和环境影响预测;评估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效果;为环境治理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促进环境科学知识的传播与普及。
第五条 咨询委与环保总局应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确保信息的及时共享和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同时,咨询委也应定期向公众和相关利益方报告其工作成果和建议,增强社会对环境保护决策的理解和支持。
第六条 通过这一机制,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旨在构建一个高效、科学、民主的环境保护决策体系,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通知,业经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发布了本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