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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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9 08:57
本人房子被违法强拆的,可以直接向征地主管单位投诉,或者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监察委负责对房屋征收的*部门进行监管,所以当事人也可以向监察委投诉。一、征地时房子被违法强拆怎么办?
征地时房子被违法强拆的,可以向征地主管单位或监察机关投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上级*应当加强对下级*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二、违法强拆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或者行政强制拆迁执行人员违反本规程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警告;造成错案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错案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论是商业拆迁还是行政拆迁,违法强拆都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而且违法强拆是很有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的,如果是行政强拆并且强拆行为是违法的,征地主管单位的相关责任人也会被追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