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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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10:15
本规划的编制基础源于一系列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这些法规为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规划的制定遵循了国家的整体发展规划,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批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三定”方案和“十二五”发展规划。这些规划计划为建筑节能工作的具体实施设定了明确的方向和目标。
规划的主旨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其目标是推动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模式的转变,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培育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并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同时,它还着眼于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致力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的社会。
具体到《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这两项重要文件,它们为本规划的制定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南和行动方案。通过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划,我们旨在推动建筑行业的绿色转型,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共生。
2012年5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建科〔2012〕72号印发《“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该《规划》分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主要目标、指导思想、发展路径,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5部分。总体目标是:到“十二五”末,建筑节能形成1.16亿吨标准煤节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