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法规制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01:04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11:22
劳动合同受《劳动合同法》的规制。在我国,劳动关系的确立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实现。劳动合同明确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一种双向有偿合同,其中劳动者承担并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任务,用人单位则支付劳动者的报酬,并负责缴纳劳动者的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遵循以下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确保主体、内容、形式和程序的合法性。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非法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 协商一致原则:在合法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协商一致,反映双方的“合意”,不可由单方决定。
3. 平等原则: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胁迫或强制命令,确保合同的公正性。
4. 等价有偿原则:劳动合同明确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并负责社会保险。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形包括: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在以下情况下,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要求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后者还包括劳动就业法、劳动条件法、劳动保护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监察法等。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属于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特别法适用于特定范围,普通法具有普遍性。通常,在法律适用上,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有规定,优先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无规定而《劳动法》有规定的,则适用《劳动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旨在调整社会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实践中,由于劳动者对具体规定的不了解,可能会导致权益受损,因此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身的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