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必须经过调解程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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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2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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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9 01:17
1.在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可主要包括三个步骤:
诉请立案、审理环节以及作出裁判。
这是离婚诉讼的大致流程。
2.改弦易辙不可避免地要跨出重要的第一步:
向有权属管辖权的*递交正式的离婚申诉状,解除夫妻间的婚姻关系。
一旦*收到了相应的案件申请,神经紧绷的诉讼离婚程序就将拉开帷幕。
3.依据我国司法诉讼法规的相关规定,所有的审理过程可分为三个相对独立的阶段:
即诉讼之前的预备工作、进行调解以达至和解以及开庭审理阶段。
这些都是诉讼阶段的必经之路。
4.自*收到离婚申诉状的那一刻起,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文件齐全且合乎要求,那么*将在一个固定期限内结束审查工作,并在七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立案。
同时,其还须在立案之日起五天内向被告送达案件诉讼状的副本。
5.被告收到诉讼状副本后,需在法定的期限内(十五天内)递交答辩状至指定的*。
待诉讼团队对被告递交的文件进行全面审查之后,将负责安排原、被告参与诉讼的具体日期及时间。
6.当申请的离婚诉讼成功立案之后,*首先会对双方进行调解,以期促进双方的谅解与和睦。
只要调解结果达到和好如初,这段民事纷争便宣告终结。
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则审理工作将立即转入开庭审理阶段。
7.*一般会在起诉离婚立案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判决书送到双方当事人手中。
如果申请人或被告对此判决仍然心存疑虑,他们可以依法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从而进入二审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