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牵出非法经营外烟案,涉案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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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2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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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4 19:28
陕西渭南警方近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外烟案,查获外国品牌卷烟140万支,涉案金额高达5亿元。
澄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通过多日观察,发现一名渭南籍女子郭某,长期在西安做网络直播,因为郭某在网上销售的物品涉及卷烟,警方围绕郭某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对郭某一个月销售量的调查,就发现了她的上线和下线,涉及天津、郑州、上海和宁波等地。
立案后,渭南市澄城县两级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了209专班,先后抽调警力200余人,组成多个抓捕小组,奔赴全国各地进行抓捕。截至2023年8月,警方先后5次组织民警前往全国多地进行抓捕。警方先后奔赴13省19市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5名,批捕逮捕21名。
通过审讯,该犯罪团伙利用虚假身份,通过微信等网络工具发布卖烟信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收款,以快递发货的方式销售外国品牌卷烟,涉及国内10个省、20余个地级市,案件还在进一步侦破中。
烟草专卖许可证是由我国烟草专卖局颁发的,允许公司、企业、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烟草的许可证件。在我国,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就不能进行烟草经营和销售。
无证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的处罚:
1.《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经营外国烟草制品寄售业务或者在海关监管区域内经营免税的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3年12月28日修正版)第三十四条: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外国烟草制品寄售业务或者免税的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上述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上述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的烟草制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3.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外国香烟,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