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22:29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16:18
不用怕!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16:21
移交是双方协商的工作,不能以任何一方的要求来进行。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七条,对会计工作移交做了详细的规定。会计人员都以此来确定移交工作的相关事宜。至于以前的会计事项的处理,应该由原来会计处理和负责。结交人对后来会计事项处理和负责。从网上即可搜索该文件。《中-华-会计网》,可以无条件下载。请参考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16:23
你做的不够细致。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16:15
没什么事,交接单上不是写交了多少现金了吗?那你还怕什么呀?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