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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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15:15
行政区划体制,根据不同社会制度和国家结构形式,其类型多种多样。在中国,根据不同的标准,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类别。首先,按行政层级区分,有省级、地(市)级、县级和乡级行政区。其次,根据时间属性,可分为稳定性行政区和过渡性行政区。从主要要素和特征看,中国的行政区划体制主要分为三种:
1、传统型,以地域为基础,强调历史传统,如我国大部分地区采用的行政区划。这种体制的特点是行政区划的规模和构成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稳定,如我国各级行政区的设立有着悠久的历史背景。
2、发展型,注重人口聚集和区域经济发展。这种体制与封闭的传统型不同,适应现代社会化的需要,如以非农业人口数量、地理位置和发展前景为依据划分城市行政区。当前,我国根据城市人口规模,将城市分为大城市、特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对应设立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等。
3、特殊型,针对特殊管理需求设立,包括民族自治区域、特定政策管理区域(如工矿区、盐区、特区)以及实行特殊社会制度的地区(如香港、澳门、台湾)。这些区域通常采取不同于一般行政区域的管理和政策。
行政区划体制亦称行政区域划分建制,是指国家为实现有效的行政管理,依据一定的原则,将全国划分为若干层次的区划单位,并建立相应的行政机关的一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