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谁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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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2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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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0:35
不知是谁提出来的,只知是商鞅留下的千古流芳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典故
《礼记.曲礼上》记载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我国奴隶社会刑事立法指导思想的体现。奴隶制的刑法是公开的不平等,大夫和庶人在刑法上的待遇是各不相同的,这就成为奴隶社会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登上*的历史舞台,其*代表为李悝、申不害、商鞅、慎到、韩非等人,在反对奴隶社会刑事立法指导思想的同时,提出符合地主阶级利益和要求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依据法家的主张:“绳不绕曲,法不阿贵”,违法犯罪,一律绳之以法。商鞅佐秦孝公变法时,太子的师傅公孙虔为阻止商鞅变法,唆使太子违法,商鞅以太子系国之储君,不能加刑,遂刑其师傅公孙虔,劓其鼻。这就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谚语的由来。
分析:仅就法律而言,古代是从不承认“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从史籍的记载来看,王子犯普通的罪行和平民同样按照法律处罚的事例也实在是太少有了。
敢于明显和法律对着干的俗谚是很少会被记录在小说、戏曲里的。如果仔细查阅古代的小说、戏曲材料,就会发现在明朝以后的文艺作品中,“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才成为常见的俗谚。
给现代观众留下深刻印象的《秦香莲》、《铡美案》等包公戏实际上是在将近20世纪时才出现的剧目,里面宣传的法律观念实际和故事所描绘的宋代社会差别很大。元代杂剧里的包公戏,如《遭盆吊没兴小孙屠》、《林招得三负心》、《包待制三勘蝴蝶梦》、《包龙图智勘后庭花》、《包待制智勘灰阑记》、《包待制陈州粜米》、《包待制断叮叮当当盆儿鬼》、《包待制智赚生金阁》、《神奴儿大闹开封府》等等,都是把包公描绘成一个能够侦破疑案的大侦探。和权贵斗争、执法如山的故事仅有《包待制智斩鲁斋郎》,这部戏的台词里引了一句“王法无亲”的俗谚,说的是法律不可偏私包庇,和“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意思有所不同。
在明代小说里很难找到“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这句俗谚,而清代的戏曲小说中“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俗谚就很常见。比如讲宋太祖赵匡胤故事的《飞龙全传》第二回、讲元末轮回报应故事的《*尚》第四回、讲本朝爱情故事的《比目鱼》第八回(写做“皇亲犯法,庶民同罪”。但在清初剧作家李渔所写的该书原作《连城璧》第一卷“谭楚玉戏里传情 刘藐姑曲终死节”里并无此语)等都引了这条俗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0:36
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是法家思想,即商鞅的思想。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是法家最核心的平等和平权思想,即法律的公平公正。
儒家关于这一点的思想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也就是说,士族犯法,以教育为主(礼,教化),庶人犯法,以刑法(刑,惩罚,肉刑)为主,体现的是士族的特权思想。
中国历史上,只发生过一次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的事情。秦嬴驷(秦惠文王)未成年时(嬴驷生于商鞅变法的前356年,犯法时“令行於民期年”,犯法时嬴驷只有一岁,史记应该有误)犯法杀人,依法处罚了太子的两位老师,其一是公子虔(秦献公之子,秦孝公的兄弟)。隔年,公子嬴虔再次犯法,二罪并罚被割了鼻子(劓刑)。
这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件“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的案子,涉案二人均是王子(嬴驷、公子虔)。此后两千年再没发生过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的事情(谋反争权除外)。多数被依法处罚的,多是皇亲(驸马、远亲之类,不是真正的王子)。戏曲胡编的很多(诸如另一个回答说的铡美案)。真实的王子犯法,都不会与民同罪,处罚非常轻:赔偿、申斥、闭门思过(比如王子奸杀民女,被抓住基本都是金钱赔偿受害人,然后被皇帝骂一顿,回家闭门思过,象征性的居多。即使这样的案子都很少,被王子*基本上白奸,弄不好还丢了性命,哪里敢告)
所以,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只是美好的理想,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才是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