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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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16:41
古代讲的滴血认亲,就是小孩的血跟大人的血如能够溶在一块,就是父母亲生的,否则就不是。据了解,我国宋代的法医著作里面就记载了古老的亲子认定办法,进入现代社会,滴血认亲这个老办法肯定用不上了。 提起亲子鉴定,很多人会想到古代小说上常常提到的滴血认亲。其实这种方法没有任何科学依据。而在这种鉴定过程中,亲子关系的血液不一定能融合,而不是亲子关系的血液常常能融合。 “亲子鉴定”古已有之,最早出现于三国时代。其方式是“滴血认亲”,认为“血相溶者即为亲”。《南史》记载着南朝梁武帝萧衍之子萧综滴骨认亲的故事:萧综的母亲吴淑媛原来是齐宫东昏候的妃子,因其貌 美又有才学,被武帝看中,入宫后七月即生下萧综,宫中都怀疑非武帝亲生,萧综长大以后,去盗掘东昏候的坟墓,刨出尸骨,用自己的血液滴在尸骨上,见其果真能渗入尸骨中,萧综半信半疑,后又杀了自己的亲生儿子,用自己的血在儿子的尸骨进行试验,血液仍能渗入骨中;于是深信不疑。后来萧综投奔北魏 ,改名萧缵,并表示要为东昏候服丧三年。萧综是否为东昏候的亲生子,不再重要,现更已无法考证。但滴血认亲的不科学性,已为人之公认。 滴骨认亲不科学 《洗冤集录》:检滴骨亲法,谓如: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来认亲生男或女何以验之?试令某乙就身刺一两点血,滴骸骨上,是亲生,则血沁入骨内,否则不入。俗云“滴骨亲”,盖谓此也。 剧情:玉娘的丈夫被人杀死。宋慈查出*,玉娘的父亲和魁就是元凶,原来和魁并不是玉娘的亲生父亲。在公堂上,宋慈找来玉娘亲生父亲的骸骨,以滴骨法检验。玉娘刺破手指,指血很快渗入骸骨中,确认玉娘与死者有血缘关系。 这种“滴血认亲”的鉴定方式没有科学依据。无论是不是有血缘关系,血液滴在骨骼上都不会渗入。古代的滴血认亲是传说。到目前为止,血缘关系的准确认定还只能通过DNA鉴定。 滴血认亲不科学 观众熟悉的“李府连环案”是《大宋提刑官》中很精彩的一段,宋提刑运用“滴血认亲”的方法验证出了和魁父女并无血缘之亲的事实,进而破获了李府连环案使和魁伏法。石岩彬说,“滴血认亲”是古代的检验方法,但按现代医学的观点分析,这种方法缺乏科学性。但由于当时人们认识的局限性和科学手段的缺乏,宋提刑将滴血认亲运用到法医勘验实践中已经很了不起,在宋提刑所处的时代仍不失为先进方法。 现代的"滴血认亲'就要选用DNA亲子鉴定了(基因技术) 脱氧核糖核酸(DNA,为英文Deoxyribonucleic acid的缩写),又称去氧核糖核酸,是染色体的主要化学成分,同时也是组成基因的材料。有时被称为“遗传微粒”,因为在繁殖过程中,父代把它们自己DNA的一部分复制传递到子代中,从而完成性状的传播 DNA的理化结构 DNA是大分子高分子聚合物,DNA溶液为高分子溶液,具有很高的粘度。DNA对紫外线有吸收作用,当核酸变性时,吸光值升高;当变性核酸可复性时,吸光值又会恢复到原来水平。温度、有机溶剂、酸碱度、尿素、酰胺等试剂都可以引起DNA分子变性,即使得DNA双键间的氢键断裂,双螺旋结构解开。 DNA复制脱氧核糖核酸(DNA,为英文Deoxyribonucleic acid的缩写),又称去氧核糖核酸,是染色体的主要化学成分,同时也是组成基因的材料。有时被称为“遗传微粒”,因为在繁殖过程中,父代把它们自己DNA的一部分复制传递到子代中,从而完成性状的传播。 这种核酸高聚物是由核苷酸链接成的序列,每一个核苷酸都由一分子脱氧核糖,一分子磷酸以及一分子碱基组成。DNA有四种不同的核苷酸结构,它们是腺嘌呤(adenine,缩写为A),胸腺嘧啶(thymine,缩写为T),胞嘧啶(cytosine,缩写为C)和鸟嘌呤(guanine,缩写为G)。在双螺旋的DNA中,分子链是由互补的核苷酸配对组成的,两条链依靠氢键结合在一起。由于氢键键数的*,DNA的碱基排列配对方式只能是A对T或C对G。因此,一条链的碱基序列就可以决定了另一条的碱基序列,因为每一条链的碱基对和另一条链的碱基对都必须是互补的。在DNA复制时也是采用这种互补配对的原则进行的:当DNA双螺旋被展开时,每一条链都用作一个模板,通过互补的原则补齐另外的一条链。分子链的开头部分称为3'端而结尾部分称为5'端,这些数字表示脱氧核糖中的碳原子编号。 事实上,原核细胞(无细胞核)的DNA存在于细胞质中,而真核生物的DNA存在于细胞核中,DN*断并不像人们通常想象的那样,是单链的分子。严格的说,DNA是由两条单链像葡萄藤那样相互盘绕成双螺旋形,根据螺旋的不同分为A型DNA,B型DNA和Z型DNA,詹姆斯·沃森与佛朗西斯·克里克所发现的双螺旋,是称为B型的水结合型DNA,在细胞中最为常见。 “滴血认亲”摆乌龙 古代的亲子鉴定不靠谱 在一些戏曲和武侠小说里,常提到一种检验父子关系的方法 “滴血认亲”,这种方法有道理吗? 滴血认亲记 女人们曾经有个盛世,耍足威风,她们住在洞子里,把男人赶出去,晚上需要的时候,把精壮的男人叫进来,天亮再踢出去。 所以,那时候的孩子们肯定知道自己有个妈妈,爸爸是什么东西,不是很清楚。爸爸出现的时候,父权社会就形成了,因为爸爸从此变得重要,就需要一个办法来认爸爸,也用来认属于一个爸爸的一大家子人。 滴骨与和血 这个办法就是滴血认亲,分成两派,一个是滴骨派,把血滴在骨头上,渗透进去就是一家人;一个是合血派法,两个人的血都取一滴滴进碗里,融合的就是一家人。否则就不是。 滴血认亲有个好处,就是一定能滴出一个爸爸来,如果坚持下去,能滴出一大堆爸爸来。缺点是滴出的不一定是真爸爸。 《南史》当中,萧综的妈妈吴淑媛,是东昏候的妃子,美得不像人,又是歌星和舞星,被武帝看中,选到宫中,七个月就生下了萧综,大家都怀疑这不是武帝的功劳。萧综长大以后,自己也怀疑,就去盗掘东昏候的坟墓,刨出尸骨,用自己的血液滴在尸骨上,血立即渗入尸骨中。为了谨慎和科学,萧综又杀了自己的亲生儿子,把自己的血滴在儿子的尸骨上,又渗进骨中了。这下萧综深信不疑了。跑到外国(北魏)去,改名萧缵,宣布为东昏候服丧三年。 这样的情节在《洗冤录》里就多了。比如:玉娘的丈夫被人杀死。宋慈查出来,凶手是玉娘的爸爸,因为这个爸爸不是玉娘的真爸爸。公堂上,宋慈找来一具骸骨,让玉娘刺破手指,把血滴上去,指血很快渗入骸骨中,于是认定,这副骷髅才是玉娘的真爸爸。这冤可洗得真别致! 谢承《会稽先贤传》中说,陈业的哥哥渡海殒命,同船死了五六十人,尸身消烂不可辨,陈业仰天泣曰“吾闻亲者血气相通”于是滴骨,血立即沁入。其他家属也效法,都找到了自以为是的亲人,于是广场之上天啊、地啊、爹啊、妈啊、嫂子啊……人人恸哭,悲声震天。 原来如此 滴血认亲从三国时创立。到近代西方医学的传入,一直被奉为圭臬,没有人怀疑,就像没有人怀疑两个铜球会同时落地。可惜它是靠不住的。 玄奘去取经,路过沙漠,不小心把水袋打翻了,水全流到沙子里去了。但他绝顶聪明,他把水袋割成两截,下面一截用来套在马的跨下,好不容易等马撒尿了,玄奘高兴得要死,赶忙凑上去,结果马很害羞,往外面跳了一下表示矜持,于是,连尿也撒进沙子里去了,这个取经和尚差点渴死。 用这个故事,正好能够解释滴骨法是冒牌货。水也好,尿也好,一遇到疏松的沙子,都会漏进去。而骨髓不管保存在露天,还是埋在泥里,它的软组织都会*,然后溶解消失。于是,毛发、指甲、趾甲全部脱落,只剩下一堆白骨。没有皮肉保护,骨骼表面就腐蚀发酥,血也好,水也好,尿也好,都能滴进。换句话说,萧综和玉娘刨开白骨精的坟,也会管白骨精叫爸爸。 合血法比滴骨法更冒险。滴骨法是用于活人跟死尸骨架,就算血滴进了骨头,当你发现这骨架的不像是人的骨架时,你还可以赖帐。合血就赖帐不成,它是两个活人玩的游戏。 照现代医学来看,A型血跟B型血很容易就融合了,所以,一个A型的小孩跟一群B型血的*合血,就等于是去拉一个掉进“聚宝盆”的爸爸,只要你肯拉,爸爸是无穷无尽的! 虽然如此,这两个貌似科学的土工作业,却是古代法医们的一尺标杆呢!虽然可信度尚不及街头叫花子的顺口溜。 元朝有个小县官,娶了四个老婆都不生产,就请个和尚来做法,和尚把四个女人跟自己关到一个屋里,半天才满头大汗出来,对县官说:“大功告成!”县官高兴得不得了,赏了钱给和尚。后来四个老婆果然瓜熟蒂落。可落了以后,新的烦恼又来了。街上一群叫花子,总喜欢在门口唱:“妈生我,爹不像,只像隔壁老和尚” 你看,叫花子的标准是“像”,长得像老子,才是儿子!如果长得像隔壁老和尚,那肯定有问题。虽然这标准不能验出全部儿子,却能验出真儿子。真高出一筹呢!现代亲子鉴定就以此为基准,发展起来了。 亲子鉴定 科学上有个孟德尔遗传定律,说孩子的遗传特征(标记)是由他爸爸妈妈提供的基因组合而成的,在受精的那一瞬间,就已经决定了。检验遗传特征,看它符不符合遗传规律,便可做出判断。遗传上了隔壁老和尚的特征,不管怎么合血滴骨,都是当了乌龟。 现代医学里,起初是采用红细胞血型进行亲子鉴定,但这个办法只能否定,不能肯定。只能知道他不是自己的儿子,但不能证明他是老和尚的结晶。并且,准备率很低。 到了一九七○年代,白细胞血型(抗原)亲子鉴定被推出来,准确率达到百分之八十,开始在世界普遍采用。在一九八○年代,又开始利用染色体来鉴别,根据染色体的状态来判定,但手续繁琐,推广不开。 被推广开并且准确率几近百分百的是DNA技术,一九八五年由美国人莫里斯等人发明。DNA就是人的遗传物质,共两百多种,终身不变。DN*段上有十六个点,放到检测仪上面就能看到,如果有三个点存在明显差异,对不起,这是别人帮的忙! 由此看来,对于《洗冤录》里亲子鉴定的成绩,我们不能不怀疑。在那样一种方法下,真不知道多少人错当了乌龟,错喊了爸爸呢! 现代亲子鉴定技术 通过遗传标记的检验与分析来判断父母与子女是否亲生关系,称之为亲子试验或亲子鉴定。DNA是人体遗传的基本载体,人类的染色体是由DNA构成的,每个人体细胞有23对(46条)成对的染色体,其分别来自父亲和母亲。夫妻之间各自提供的23条染色体,在受精后相互配对,构成了23对(46条)孩子的染色体。如此循环往复构成生命的延续。 由于人体约有30亿个核苷酸构成整个染色体系统,而且在生殖细胞形成前的互换和组合是随机的,所以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个人具有完全相同的30亿个核苷酸的组成序列,这就是人的遗传多态性。尽管遗传多态性的存在,但每一个人的染色体必然也只能来自其父母,这就是DNA亲子鉴定的理论基础。 传统的血清方法能检测红细胞血型、白细胞血型、血清型和红细胞酶型等,这些遗传学标志为蛋白质(包括糖蛋白)或多肽,容易失活而导致检材得不到理想的检验结果。此外,这些遗传标志均为基因编码的产物,多态信息含量(PIC)有限,不能反映DNA编码区的多态性,且这些遗传标志存在生理性、病理性变异(如A型、O型血的人受大肠杆菌感染后,B抗原可能呈阳性。因此,其应用价值有限。 DNA检验可弥补血清学方法的不足,故受到了法医物证学工作者的高度关注,近几年来,人类基因组研究的进展日新月异,而分子生物学技术也不断完善,随着基因组研究向各学科的不断渗透,这些学科的进展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法医学上,STR位点和单核苷酸(SNP)位点检测分别是第二代、第三代DNA分析技术的核心,是继RFLPs(*性片段长度多态性)VNTRs(可变数量串联重复序列多态性)研究而发展起来的检测技术。作为最前沿的刑事生物技术,DNA分析为法医物证检验提供了科学、可靠和快捷的手段,使物证鉴定从个体排除过渡到了可以作同一认定的水平,DNA检验能直接认定犯罪、为凶杀案、*杀人案、碎尸案、*致孕案等重大疑难案件的侦破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随着DNA技术的发展和应用,DNA标志系统的检测将成为破案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此方法作为亲子鉴定已经是非常成熟的,也是国际上公认的最好的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