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23:18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22:10
这种情况一般需要参考相关行业通行惯例,某些商业行为虽未规定于具体的公司条例,但是,作为商业惯例可能予以禁止,但是若情节较轻影响不大,一般公司是不会英雌而开除员工的,所以,你若不像另谋高就,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反击。但是,作为旁观者,我认为无论走仲裁还是诉讼,都对你极为不利,如果你输了,你不欢而散,如果赢了,很容易与公司相关领导闹僵,你还能在公司像从前一样顺利工作吗?你的老板以此想开除你不一定没有前由吧,这不是火上浇油吗?因此,本人建议,如果机会恰当,换个工作也未尝不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22:11
1、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则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22:11
员工手册并不一定构成完整的公司规章制度,公司的规章制度会包括有关的财务制度等等,而商场储值卡的使用,或许会构成财务制度的一部分,因此,具体应结合你的情况去确定。我个人认为,你使用个人信用卡结帐是否会被公司认定为违反了公司商场储值卡使用的规则而损害了公司的权益,而且你的刷卡是否谋取了利益?如果是,那么你去申请仲裁可能不一定会得到支持,反之,可以考虑。追问没有利益,只是可以开*,而且*我也没开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22:12
如果是被开除,就得不到赔偿。你可以从这个角度考虑,该公司规章制度中怎样才能开除,有没有具体规定,是否适合于你。根据这一点去投诉公司,不具备开除就是解雇,解雇就应有相应补偿。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22:12
这事可大可小,如果公司认为严重,非做开除处理,别人还真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