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23:0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1:40
为深入实施科学发展观,推动定西市工业强市战略和质量振兴工作,定西市*制定本质量奖实施办法。该办法旨在激励企业建立卓越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综合质量和竞争力,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市*质量奖是对在质量管理、经营绩效方面表现优异的企业和组织的最高荣誉,主要授予在本市注册的企业、社会团体等。评选遵循高标准、严要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每年评审一次,由企业自愿申报,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后可再次申请。
评审工作由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聘请专家组成专项评审组进行。申报企业需满足多项条件,如注册年限、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信誉、质量信用等级、无重大事故记录等。评审程序包括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价、公示和批准等步骤。
获得市*质量奖的企业将获得一次性奖励,并在*扶持、产业发展等方面享有优待。企业需持续改进质量,确保荣誉的真实性。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将被取消资格并追责。本办法自2012年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甘肃省*质量奖实施办法》和《定西市*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定西市*质量奖实施办法》。该《办法》经2012年2月25日定西市*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2年3月17日定西市*令第2号公布。《办法》共23条,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限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