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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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14:20
扣车是有关机关按照法律行事的。现在随着私家车数量与驾驶员数量的每年增长,路面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与交通违法也在逐步增长,交通警察部门最多能扣车多长时间呢?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交警扣车期限是多少天?
江苏华旦天左律师事务所叶清风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最长35天,机动车方可以要求交警发还事故车辆;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负责人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65天发还事故车辆。当然,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交警扣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取证调查交通事故原因,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交警无权再扣车。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江苏华旦天左律师事务所叶清风律师解析:
扣留车辆的情形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叶清风律师简介
南京大学法学专业,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包括借款买卖租赁运输等合同)公司治理、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刑事案件等,执业以来秉持严谨负责的执业精神,以扎实法律功底和实践技能为委托客户服务取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