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才能没有风险呢,看了介绍公证也有风险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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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21:39
原则上办理过户必须是房产证上所有权人夫妻到场,实际上在公证处做一个业主《全权委托公证》,委托你信任的人来代理,原业主可以不来。
有关《全权委托公证》主要条款内容及有关资料包括:
1、业主信息:夫妻双方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如果业主夫妻有一人去世,还需要做继承公证、子女放弃继承公证等(建议去当地公证处咨询)。
2、委托范围:受托人有权确定该房屋交易价格、收取房款、办理过户、按揭等(根据你的需要增添内容)。
3、委托人承诺:本人成承认受托人所签署权限内业务的签名,该签名合法有效。
有上述内容及资料后,你在过户时可以不再找原业主配合。但最好你要注意你所找的受托人是你所信任的、其姓名与住址最好不要与你重合或者相近(即不要找自己的直系亲属,这样按揭时比较麻烦,但只要是过户就不要紧,建议先到房地局咨询)。
看过你的补充问题,我认为你最好通过现在的业主寻找房产证上的原业主,将之前的公证撤销(或者全部收回到你手里),再与房产证上原业主办理上面我所说之公证,将现在你所交易的所谓业主消除,因为现在这个业主并没有过户,并不是真正的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