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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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18:56
这促使我进行了第三次挑战研究来确定如何选择案例的比较宪法做因果分析的最佳实践,它更多是一种技术和方法上的课题,。再一次,我推荐了Hirschl教授的论文。这让我表明,有时我被强加的想法(也许不合逻辑)也许通过比较宪法研究可以帮助我们弄清楚如何来避免在宪法规划,但这个想法在建立很强的因果关系和非常积极的结果方面可能不太有用的。因为因果关系的过程(法律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如此复杂而且相互依存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18:54
要有中文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