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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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7:01
在古代社会中,人牲这一仪式在历史长河中占据了一席之地。作为祭祀手段,人们会在祭祀祖先、神灵或自然界的仪式上,牺牲活人作为祭品。这些牺牲品通常包括战争中的俘虏、被征服部落贡献的青壮男女和儿童,或是由此形成的奴隶。牺牲的人数各异,少则数人,多则数百人,甚至上千人。
人牲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的农业崇拜时期,大约在公元前4000年至前1000年期间,这一习俗在从东方到地中海的广大地区广泛流行。在墨西哥的玛雅文明、秘鲁的印加帝国以及非洲的阿沙特地区,都曾有过以人牲祭祀的记载。
在中国,新石器时代的龙山文化遗址中,考古学家发现了一些可能用于祭祀的俘虏骨骼,显示出人牲在当时社会中的存在。到了商代,这一习俗达到了鼎盛,如安阳殷墟的侯家庄商王陵区,就发掘出了大量用活人进行祭祀的坑穴,数量多达数千。西周时期,这一制度仍然延续。
然而,到了东周时期,人牲的使用逐渐减少,显示出社会变迁的趋势。尽管在封建社会阶段,中国边境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仍有此习俗,但其影响力已大大减弱,显示出人类文明进步中对人命的尊重和对非人道行为的逐渐淘汰。
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制社会期间,为祭祀祖先(人鬼)、神灵或自然界万物而杀戮活人以为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