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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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4:05
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的剧毒杀鼠剂,包括毒鼠强(424,化学名4亚甲基2砜4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硅和甘氟等,然而这些危险物质的使用仍然屡禁不止,导致中毒事件频繁发生,对民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毒鼠强是一种轻质粉末,微溶于丙酮,不溶于甲醇和乙醇。它可以通过消化道和呼吸道吸收,即使皮肤完整,也不易被吸收。其水溶液长时间保持生物活性,化学性质稳定,能在植物体内长期残留,造成生态环境的长期污染。被动物摄取后,毒鼠强难以分解,即使是被鼠药毒死的动物,其肉食者也可能因此而中毒。此外,毒鼠强还具有植物内吸特性,例如,1952年的研究表明,处理过毒鼠强的土壤中的冷杉树籽,即使经过4年,仍能毒害野兔。
据科学实验和灭鼠实践证实,毒鼠强对所有温血动物具有极强的毒性,其毒性相当于*的100倍,砒霜的300倍,仅需5毫克就能致人死亡。毒鼠强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49年德国拜耳公司的合成,我国最早在1990年由沈阳化工研究院未经审批私自合成。因此,对于这类危险的鼠药,我们必须坚决执行禁令,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毒鼠硅,剧毒急性杀鼠剂,产品为白色结晶粉末。由于其剧毒,且药性发作太快,保存、使用需特别注意安全。近年来,国家早已禁止生产、经营、使用毒鼠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