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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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十五年(1936)一月,颁布《辅币条例》,规定辅币有镍币和铜币两种,铜币以分为单位,作为法币的辅币,结束了以制钱为单位的辅币制度,使混乱了数十年的币制逐渐趋于统一。据此民国二十五年制造了一分、半分铜辅币,正面中间为古布币图案,两侧为“壹分”或“半分”的面值;背为国民党党徽及制造年份;次年继续制一分铜元,图案未变,只改年号。另天津造币厂亦仿制过古布铜元,其中少量试制品上添制有“平”字、“京”字。存世量很大,市场价在10-50元左右。拍卖的话,宣传费都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