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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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01:44
如果是公司欠人钱的话,公司是需要以现有的全部财产进行偿还的。有的公司可能会想要让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如果要转让债务的,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那么,公司债务转移到个人可以吗,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一个公司欠了几个合作伙伴的钱,包括我的,老板说不走公账,公司那边公开亏损情况不写入这一笔,等跟其他人签完公开的和解书以后,再私下写欠条给我变成私人欠款,这个有什么影响和问题吗?打欠条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沈卫杰律师解答:
欠条可以写明原来哪个公司欠你多少钱,经协商,现在欠款由谁承担偿还责任,在什么时间还清,这样也可以。时间,还款日期啊,联系人和地址等写清楚也是可以的。
公司债务转个人可以,但是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务人同意。第三人接受债务的转让使得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义务消失,如果债务人不知晓债务已经转让而对债权人还债,债权人就接受了双倍债务,对债务人和第三人来说显失公平。而且第三人是否是恶意,也影响到债务人事后被人追偿的问题。因此,必须经债务人同意。
《合同法》第80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沈卫杰律师解析:
个人债务的转让也成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权人或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债务由第三人代替行使其义务。债务转移主要有以下实质:
(一)通过协议,达成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原合同中债务人的地位,完全承担原债务人的义务,原债务人完全从合同关系中消失,免除对债务承担的义务。
(二)债务承担是指新的债务人也即是债务受让人和第三人承担原合同的债务义务,此债务是完全的原债务,而不是由第三人产生的新债务,面对人民法院对原债务的判决、裁定、调解等,承担人也依转让协议全部承担,同时由此债而产生的利息也随同债务的转让而转让到由第三人承担。
(三)债务承担是无条件的,因债务转移协议的成立,债务受让人不能因协议外的种种原因而不承担债务转让之债,因此,承担人不可以因原债务人未履行承担债务为由对抗债权人。
个人债务的转让除了全部转让,还分为部分转让,个人债务的部份转让是指原债务人与第三人协议,将债务的一部分转由第三人承担,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债务关系,原债务关系由原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承担,形成债务承担的连带关系,共为连带债务人。
沈卫杰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精于民商事法律及刑事辩护。其信守“诚信执业”的宗旨,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