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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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06:25
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企业通常将工资分为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多数员工只要达到一定标准,即可获得绩效工资。然而,当女职工休产假时,自然无法参与绩效考核,那么企业是否可以只发放基本工资?深圳人社局曾分享过一个真实案例,明确指出女职工休产假期间不得仅发放基本工资。
产假期间的放假规则如下:
产检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也应算作劳动时间。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若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地区有更详细规定,如上海市、海南省对特定情况下的产前假给予明确批准。
产假:产假天数为98天加各地奖励天数。各地计生条例修改后,产假延长,具体天数可查看相关表格。
流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工资计算及支付需注意:
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不同。生育津贴由社保机构承担,而产假工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工资支付:若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享受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无需额外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则企业需补足差额。若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标准,或企业未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
产假工资计算标准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即为员工休产假前的月工资标准。
企业支付产假工资需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女职工权益得到保障。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于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员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
以实际案例为例,一名女职工的每月生育津贴为8000元,而其企业月平均工资为8500元,差额500元需由用人单位补足;若生育津贴为8000元,企业月平均工资为7500元,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部分,企业不能克扣。
生育津贴申领规则、计算公式以及领取方式在不同地区有所差异,但多地正在降低享受生育保险的连续参保门槛,并延长可领取生育津贴的时间。如广东最新规定,享受待遇不再受限于参保满一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