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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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9:26
工伤赔偿原始*丢了,可以带着专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在通过认证之后,可以将专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至于*的抵扣联复印件需要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检查。一、工伤赔偿原始*丢了怎么办?
1、丢失*联的处理:使用专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可使用专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无需开票单位作任何处理,税局在认证时以*联作为抵扣认证依据。
3、丢失*联和抵扣联的处理: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开票方需要复印*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的*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二、工伤赔偿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1、工伤报告。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的步骤。
3、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4、协商赔偿。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5、劳动仲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审理。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提起上诉。
7、执行。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执行。
8、申诉。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单位需要依法给在本单位就职的职员缴纳工伤保险等的社会保险,职员在受伤后,若是伤情被认定为属于工伤,职员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若是单位在支付赔偿后,发现*联、或者是抵扣联丢失,可以带着相关材料,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