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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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6 05:4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于2010年12月31日经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此次决定涉及多项规章的调整,其中对《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进行了重要的修改。
根据修改内容,原《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第一条中的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被修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同时第二十条中的相关引用也做了相应的调整。这一改动体现了国家对城乡规划法规的最新要求,旨在确保城市规划管理的严谨性和法制化。
“城市紫线”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