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08:4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0 05:34
公告于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第四号公告,揭示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的重要立法进展。这项条例在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第三十五次会议上于2010年1月19日正式通过,随后在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获得批准,被赋予了法律效力。自2010年7月1日起,这部条例正式开始实施,标志着深圳市在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的出台,旨在解决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通过明确权利和义务,规范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分配,确保低收入群体能够享有基本的住房保障。条例的通过,体现了深圳市对社会公平和民生福祉的重视,旨在构建更加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这一法律的公布与实施,标志着深圳市在保障性住房*上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为全市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它不仅有助于缓解住房供需矛盾,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是为了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改善住房困难群体居住条件,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高城市竞争力,根据深圳市实际而制定的条例,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