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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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19:47
若是在结婚的时候,男女中有任何一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此时可以认定婚姻关系无效。但若是之后双方产生了争议,并且此时都已经达到了《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要求,也按照规定办理了登记手续,那此时就不能再认定婚姻关系无效。除非是具有其他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否则不能因为之前结婚的时候一方未到法定婚龄,从而认定属于无效婚姻。一、未到结婚年龄结婚是否一定无效
要确认未到法定婚龄是否是无效婚姻,要区分一定的情况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但在发生婚姻效力的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已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则不应对现存的婚姻作无效的认定。但这并不是对当事人过去行为的肯定,而是由于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当事人年龄的增长,婚姻无效的原因已经不复存在,为了稳定婚姻关系,没有必要再去确认其婚姻无效。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无效往往是跟禁止性条件的婚姻连在一起的。无效婚姻是欠缺婚姻成立的要件的男女结合形式,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有四种: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的。
三、谁可以宣告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虽然欠缺法定要件,但婚姻当事人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而结婚登记又具有确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所以只有法定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审查确认才能宣告欠缺法定要件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
在我国,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机构是人民*,除此之外的任何单位(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在内)和个人都无权宣告婚姻无效。人民*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情况:
(一)人民*根据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二)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经审查发现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属无效婚姻的,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或者离婚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在结婚要件中,要求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都要符合法定年龄才行,否则的话认为不满足结婚条件,那么也不会准许他们登记结婚,成为合法夫妻。那是不是只要有任何一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就一定属于无效婚姻呢?其实要是之后未到法定婚姻的一方或双方都已经到了规定年龄,那此时婚姻关系就不能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