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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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11:51
王勃所遇到的第二次打击,是在虢州参军任上杀死自己所匿藏的官奴而犯罪。咸亨二年(671年)秋冬或第二年年初,王勃从蜀地返回长安参加科选。他的朋友凌季友当时为虢州司法,说虢州药物丰富,而他知医识药草,便为他在虢州谋得一个小小的参军之职。就在他任虢州参军期间,有个叫曹达的官奴犯罪,他将罪犯藏匿起来,后来又怕走漏风声,便杀死曹达以了其事,结果因此而犯了死罪。幸亏遇大赦,没有被处死。此事甚为蹊跷,王勃为什么要保护罪犯曹达,既藏匿保护又怎能将其杀死。据新旧《唐书》所载,王勃此次被祸,是因情才傲物,为同僚所嫉。官奴曹达事,有人怀疑为同僚设计构陷王勃,或者纯属诬陷,不无道理。总之王勃两次遭受打击,都与他的才华超人有关。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11:52
我晕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11:52
这。。你是看了什么才问这个的呀。。不会是同人吧。。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11:53
lz为什么会有这么一说?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11:53
貌似不是,他死的时候比较年轻,是溺水死的,没有这方面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