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2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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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2 08:45
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患者,在病情控制不好的时候是不建议妊娠,因为妊娠的早期,很容易引起病情的复发,或导致病情加重的情况。还有在妊娠期,有些药物需要停药,因为缺少药物的控制,病情也容易出现波动,甚至引起胎儿的死亡,严重时可能会危及产妇的生命。所以,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患者如果想要怀孕,前提是狼疮要控制平稳,还有免疫抑制剂对胎儿是有影响,在妊娠前需要停药,比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雷公藤等药物需要停药至少半年,而且没有身上重要的脏器受累,病情稳定在一年以上,激素的用量小于每天两片可以考虑妊娠。妊娠期间还要定期检查相关指标,比如血常规、补体、血沉、C-反应蛋白等,还要定期地进行产科检查,如果发现病情反复需要及时的处理。